<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共杭锦后旗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题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1 点击量:1844

        旗委各部、委、办、局,旗直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共杭锦后旗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增强旗委常委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旗委常委会会议议题的申请、审定工作,现对旗委常委会会议议题申请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旗委常委会会议议题由旗委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旗委常委提出申请,旗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二、不是旗委常委的政府副旗长分管领域如有需要经旗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可经政府旗长或担任旗委常委的副旗长提出议题建议,或与相关分管旗委常委沟通,由相关常委提出议题申请,旗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三、旗人大常委会、旗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根据工作实际,就需要旗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向旗委书记汇报,由旗委书记审定。

        四、其他部门确需旗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需经分管旗领导审核同意后,按上述程序提出议题建议。

        五、会议议题应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认真填写《中共杭锦后旗委员会常委会会议议题申请单》,并附议题的相关材料,报送至旗委办公室,旗委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报旗委书记审定。议题内容不成熟的,由旗委办公室提出意见退申请单位补充或修改,待完善后再履行上会程序。

        六、会议议题申请人要在会前做好议题内容的沟通协调,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向旗委书记详细汇报议题的相关情况,便于书记综合考虑。

        七、议题确定后,议题申请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格式和数量要求印制会议材料,旗委办负责会议材料的收集汇总,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八、上会材料要务实精炼,汇报时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做到既明确重点又言简意赅,既抓住核心要义又能讲清前因后果,原则上每个议题汇报时间应控制在6分钟以内。

        各党组(党委)要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认真对照、细致梳理需要旗委常委会研究审议的议题内容,填写《2022年拟提交旗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内容计划》后以红头便签形式于2022年1月14日前报送至旗委政府1号楼206室(电子版发至邮箱:qwbmzy@163.com,涉密内容按保密规定以光盘形式报送),未按计划要求报送的议题(除重大紧急事项)原则上不予安排,未报送的单位视为无计划。


        中共杭锦后旗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