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杭锦后旗城区保供药店线上营业和配送服务的通告
关于确定杭锦后旗城区保供药店线上营业和配送服务的通告
杭防指通告〔2022〕228号
为保障静态管理期间群众日常所需基本用药和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需求,按照陕坝镇城区居民区布局,经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选择价格公平合理、品类齐全、质量安全、能够实现网络订货及闭环管理配送等防疫要求的12家药店为第二批城区保供市场主体。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1.居民可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订购的方式购物,严禁保供市场主体接待居民进店或在店门口购物,如有发现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举报(举报电话:18647838218、18204787766)。2.订购药品的配送服务由门店店员及时并免费配送到小区,由包联单位工作人员将药品送至居民手中。3.所有药店禁止销售“四类药品”( 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如有发现可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举报电话:18647838218、18204787766)。4.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症状者,一律到旗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联系电话:6627333)。5.保供药店营业时间为早上7:30—晚上9:00。 附件:杭锦后旗保供零售药店
杭锦后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
同时要求以上保供药店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按照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药店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手套,每天定时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及时消毒经营场所,做好消毒记录。2.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所有药品、防疫用品做到明码标价,稳定价格,决不哄抬物价,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保障市场供应。3.充分发挥“哨点”作用。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含麻黄碱类等管控药品一律不向顾客销售。4.每日9点向市场监管局上报前日药品及疫情防护用品销售情况。